一个关于农民寸断肝肠的故事!——富平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一特殊群体被害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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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是一种身份,拥有它的人也许机体倍感劳累。当然农民也分很多种:有一种农民是土生土长的,嘴中总是充满山里的味道;有一种农民却需背井离乡,抛家弃子,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,从事最卑微的工作,享受最低廉的工资。今天要讲的就是一个关于农民肝肠寸断却又不失温度、真实发生的故事。
旧县非县隔阴阳
旧县并非是个县城,而是富平县的一个自然村,物产丰富,茂林成荫,旧县村的十字路口总是车水马龙,属事故多发地带,被害人程某某就是在这条路上与深爱的家人们阴阳两隔。2018年腊月的某一天,程某某像往常一样凌晨6点多就出门了,天还麻麻黑,由于刚下过雪,道路也已结冰。虽然有点担心,但他仍然骑着两轮电动车开始了一天的奔波。程某某出门一路向南,途径旧县十字时,由于天黑路滑不慎摔倒。恰遇嫌疑人党某某驾驶小车经过该路段,由于党某某操作不当,撞上了倒在路当中的程某某,不幸瞬间发生,程某某也因此丢了性命。后经鉴定党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,程某某无事故责任。
案卷泣血断肝肠
当这份泣血的案卷移送检察环节后,经审查发现,程某某是东华街道办的一位普通农民,妻子葛某某系残疾人(二级),丈夫的突然离世导致其无人照顾,生活极度困难,并且程某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,家庭一度陷入迷茫。富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第三团队办案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,联合诉讼监督部(控申科)干警一路向北来到了程某某的家进行实地考察。葛某某脸上纵横的皱纹和善良的眼睛说明,生活的贫穷痛苦早已压弯了她残疾的身躯。经了解,程某某的不幸离去,对于原本艰难度日的家庭来说,等于是失去了顶梁柱。妻子葛某某与30出头还未成家的小儿子(生活能力低下)生活窘迫困难。俗话说,劳动一日可得一夜安眠,而程某某勤劳一生,却没得幸福长眠,尽管老伴与儿子肝肠寸断。
律法是法亦有情
程某某一家虽然困难,但家中依然摆放毛主席塑像及画像,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与依赖。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在论“初心”时强调,新形势下要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,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向前推进。依据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根据程某某家庭的实际生活现状,富平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决定对其家庭给予司法救助2万元。2019年6月11日,富平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(控申科)、刑事检察部第三团队及监察室干警一行7人,带着司法救助金再次走进了程某某的家。发款现场,葛某某及家人对党和国家感激不已。
法律是严肃的、刚性的,对于程某某一家,2018年的腊月很冷,但国家司法救助却让他们重新感到社会的关爱与党的温暖,让肝肠寸断与已逝的心灵得到抚慰!
2019年第80期
文稿|樊荣、李靖
编辑|侯永慧
审核|李 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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